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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白血病治療原則及化療程式

性白血病的治療主要是以化療為主的綜合治療。 治療原則為早診、早治, 嚴格分型, 按型選方案, 盡可能採用強烈誘導方案, 爭取儘快達完全緩解;採取多藥(3~5種)聯合、足量、間歇、交替用藥, 堅持長期治療的方針;重視支持療法;早期預防髓外白血病復發。

化療程式:依次進行誘導緩解, 使白血病達完全緩解;鞏固、早期強化, 在白血病達完全緩解後進行, 以最大限度殺滅白血病細胞;維持及加強治療, 一般在達完全緩解1~2月後進行。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保持完全緩解3~4年後停藥, 急性非淋巴細胞白血病保持完全緩解後2~2?年停藥。

停藥後須繼續追蹤觀察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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