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產科病房看到了來自寶應的莊女士, 儘管她的右側身體還有些無力, “不過, 這已經很幸運了, 閨女撿回了一條命!”莊女士的父親感慨地說。
莊女士今年21歲, 患有癲癇病11年。 去年, 莊女士懷孕了, 她認為服藥會影響到孩子的生長發育, 於是便擅自停了藥。 8月13日下午3時左右, 莊女士在家吹電風扇, 癲癇病再次發作, 但很快停止了, 家人就沒有過多在意。 誰也想不到, 這次癲癇病發作, 卻是一場生死掙扎的開始。
8月14日, 莊女士及家人感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這個上午, 莊女士不斷發作癲癇病, 足足發作了十六七次。
醫院神經內科、ICU立即對莊女士進行了會診, 判斷患者為“癲癇持續狀態”。 莊女士隨即被送入ICU進行搶救。 此時, 一個難題擺在了莊女士家人面前, “要大人, 還是要孩子?”原來, 任何抗癲癇藥物對胎兒的損害都不可避免, 它會造成胎兒很高的致畸率, 而且對胎兒呼吸系統可能有抑制作用, 胎兒隨時會在宮內發生死亡。
莊女士的家人做出了決定, 首先要保住大人。
ICU對莊女士進行了一系列的搶救, 包括氣管插管、胃管插管、持續推入抗癲癇藥物等。 經過四五天的治療,
專家提醒:患癲癇病的婦女, 若想生一個正常健壯的孩子, 就必須選擇在病情相對穩定的時期懷孕;或在醫生的指導下, 採用合理劑量和最小副作用的藥物進行治療, 並制定控制發作的最佳方案, 儘量防止畸形胎兒的出生。 如懷孕後癲癇病仍頻繁發作, 甚至發生癲癇病持續狀態, 在治療癲癇病發作的同時, 應果斷地終止妊娠, 以保證孕婦的生命安全以及避免畸形兒的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