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節脫位, 通常是因外傷而致關節囊破裂及韌帶損傷, 使兩骨之間的正常關係發生改變。 這種脫位又稱外傷性關節脫位。 如果脫位的關節面彼此完全不相接觸, 叫做完全脫位, 如果尚有部分接觸者, 即稱不完全脫位。 關節脫位的原因有直接外力和間接外力, 以間接外力為多見。 脫位關節以肩、肘、髖和下巴、手指等部位最易發生。 脫位, 主要是傷後關節畸形、疼痛, 無伴發骨折時, 局部血腫不明顯, 在淺表的關節可摸到光滑的關節面, 關節活動喪失, 有時伴有血管神經受累。 一般發生脫位時, 可能會發生突然的聲音,
急救措施
(1) 觀察有無休克發生, 並在搶救休克後, 再用夾板及布帶等固定受傷的關節。
(2) 對開放性關節脫位, 需儘早做傷口包紮。 對無破口的關節脫位, 可用冷濕布敷於傷處。
(3) 在單純脫位的早期, 局部無明顯腫脹, 可摸到脫位之骨端, 救護者可試行手法對其復位。 但如果對骨骼組織不大熟悉, 就不可隨意地自己整複脫位部位, 以免引起血管或神經的損傷。
(4) 若脫位時間較長, 周圍軟組織腫脹, 常難判斷脫位的情況, 則不宜盲目作手法復位, 應在X線檢查後, 在麻醉下施行。
(5) 單純脫位在重定後局部必須固定, 一般固定時間上肢約2-3周, 下肢約4-6周。
護理方法
(1) 幫助傷患活動未被固定的肢體及關節。
(2) 為脫位患者脫衣服時, 一定要先由健康的一手脫起, 穿衣服時, 由患部的一側先穿。 減少傷肢的活動, 以免再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