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部位淤血腫脹, 經絡不通, 氣血阻滯, 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 行氣消散為主。 中醫認為, “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 可見, 消腫散瘀為骨折癒合之首要。
飲食配合原則上以清淡為主, 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 忌食酸辣、燥熱、油膩, 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 如骨頭湯、肥雞、燉水魚等, 否則瘀血積滯, 難以消散, 必致拖延病程, 使骨痂生長遲緩, 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
在此階段, 食療可用三七10克, 當歸10克, 肉鴿1只, 共燉熟爛, 湯肉並進, 每日1次, 連續7-10天。 有些人認為,
■中期(2-4周)補動物性食物的同時補充維生素等
瘀腫大部分吸收, 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 飲食上由清淡轉為適當的高營養補充, 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 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 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d, 鈣及蛋白質。
食療可用當歸10克, 骨碎補15克, 續斷10克, 新鮮豬排或牛排骨250克, 燉煮1小時以上,
■後期(5周以上)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
受傷5周以後, 骨折部瘀腫基本吸收, 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 此為骨折後期。 治療宜補, 通過補益肝腎、氣血, 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 以及舒筋活絡, 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 恢復往日的功能。 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 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燉水魚等, 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藤酒、虎骨木瓜酒等。
食療可用枸杞子10克, 骨碎補15克, 續斷10克, 苡米50克。 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 再入餘2味煮粥進食。 每日一次, 7天為1療程。 每一療程間隔3-5天, 可用3-4個療程。
■忌盲目補充鈣質
鈣是構成骨骼的重要原料, 有人以為骨折以後多補充鈣質能加速斷骨的癒合。
忌食山芋等不消化之物骨折病人因固定石膏或夾板而活動限制, 加上傷處腫痛, 精神憂慮, 因此食欲往往不振, 時有便秘。 所以, 食物既要營養豐富, 又要容易消化及通便, 忌食山芋、芋艿、糯米等易脹氣或不消化食物, 宜多吃水果、蔬菜。
■忌食太多白糖
大量攝取白糖後, 將引起葡萄糖的急劇代謝, 從而產生代謝的中間物質, 如丙酮酸、乳酸等, 使機體呈酸性中毒狀態。 這時, 鹼性的鈣、鎂、鈉等離子, 便會立即被調動參加中和作用, 以防止血液出現酸性。
同時, 過多的白糖亦會使體內維生素B1的含量減少, 這是因維生素B1是糖在體內轉化為能量時必需的物質。 維生素B1不足, 大大降低神經和肌肉的活動能力, 亦影響功能的恢復。 所以, 骨折病人忌攝食過多的白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