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患者除了在最初一些日子外, 其餘時間裡大多沒有全身症狀, 所以和一般健康人的日常飲食相仿, 選用多品種、富有各種營養的飲食就可以了。 要注意使食物易於消化和吸收, 慎用對呼吸道和消化道有不良刺激的辛辣品等。 在全身症狀明顯時, 應給予介於正常飲食和半流質飲食之間軟飯菜, 供給的食物必須少含渣滓, 便於咀嚼和消化, 烹調時須切碎煮軟, 不宜油煎、油炸。 這是骨折患者的一般飲食原則。 為了更快更好地促進骨折癒合, 骨折患者還應根據骨折癒合的早、中、晚三個階段, 根據病情的發展,
早期
受傷部位瘀血腫脹, 經絡不通, 氣血阻滯, 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行氣消散為主。 飲食配合原則上以清淡為主, 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 忌食酸辣、燥熱、油膩, 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 如骨頭湯、肥雞、燉甲魚等, 否則瘀血積滯, 難以消散, 必致拖延病程, 使骨痂生長遲緩, 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 在此階段, 食療可用三七 10克, 當歸 10 克, 肉鴿 1 只, 共燉熟爛, 湯肉並進, 每日 1 次, 連續 7~10 天。
中期
瘀腫大部分吸收, 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 飲食上由清淡轉為適當的高營養補充, 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 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
後期
受傷 5 周以後, 骨折部位腫脹基本吸收, 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 此為骨折後期。 治療宜補, 通過補益肝腎氣血, 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 以及舒筋活絡, 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 恢復往日的功能。 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 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燉甲魚等, 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藤酒等。 食療可用枸杞子 10 克, 骨碎補 15 克, 續斷 10 克, 薏苡仁 50 克。 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 再入餘 2 味煮粥進食。 每日 1 次, 7 天為 1 療程。 每 1 療程間隔 3~5 天, 可用 3~4 個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