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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患者的飲食調養

骨折患者除了在最初一些日子外, 其餘時間裡大多沒有全身症狀, 所以和一般健康人的日常飲食相仿, 選用多品種、富有各種營養的飲食就可以了。 要注意使食物易於消化和吸收, 慎用對呼吸道和消化道有不良刺激的辛辣品等。 在全身症狀明顯時, 應給予介於正常飲食和半流質飲食之間軟飯菜, 供給的食物必須少含渣滓, 便於咀嚼和消化, 烹調時須切碎煮軟, 不宜油煎、油炸。 這是骨折患者的一般飲食原則。 為了更快更好地促進骨折癒合, 骨折患者還應根據骨折癒合的早、中、晚三個階段, 根據病情的發展,

配以不同的食物, 以促進血腫吸收及骨痂生成。

早期

受傷部位瘀血腫脹, 經絡不通, 氣血阻滯, 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行氣消散為主。 飲食配合原則上以清淡為主, 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 忌食酸辣、燥熱、油膩, 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 如骨頭湯、肥雞、燉甲魚等, 否則瘀血積滯, 難以消散, 必致拖延病程, 使骨痂生長遲緩, 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 在此階段, 食療可用三七 10克, 當歸 10 克, 肉鴿 1 只, 共燉熟爛, 湯肉並進, 每日 1 次, 連續 7~10 天。

中期

瘀腫大部分吸收, 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 飲食上由清淡轉為適當的高營養補充, 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 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

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 A、維生素 D、鈣及蛋白質。 食療可用當歸 10 克, 骨碎補 15 克, 續斷 10 克, 新鮮豬排或牛排骨 250 克, 燉煮 1 小時以上, 湯肉共進, 連用 2 周。

後期

受傷 5 周以後, 骨折部位腫脹基本吸收, 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 此為骨折後期。 治療宜補, 通過補益肝腎氣血, 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 以及舒筋活絡, 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 恢復往日的功能。 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 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燉甲魚等, 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藤酒等。 食療可用枸杞子 10 克, 骨碎補 15 克, 續斷 10 克, 薏苡仁 50 克。 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 再入餘 2 味煮粥進食。 每日 1 次, 7 天為 1 療程。 每 1 療程間隔 3~5 天, 可用 3~4 個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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