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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甲亢患者可做實驗室檢查

妊娠期間甲亢的診斷除臨床表現之外, 最主要依賴實驗室檢查結果, 實驗室檢查方法如下:

檢測血清TT4、TT3、FT4、FT3水準

妊娠期間孕婦甲狀腺激素結合蛋白增多, 血清TT4和TT3水準增加, 血清FT3和FT4水準不發生改變, 妊娠期間甲亢患者雖然血清TT4和TT3水準增加更明顯, 血清FT3和FT4水準超過正常範圍。 妊娠期間必須測定血清FT3和FT4水準, 妊娠期間甲亢的診斷依賴於血清FT4和FT3水準。

檢測血清促甲狀腺激素水準

妊娠合併甲亢患者血清促甲狀腺激素明顯下降, 妊娠早期由於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水準明顯增高, 作用甲狀腺激素受體,

刺激甲狀腺激素合成, 同時抑制垂體促甲狀腺激素的分泌。 正常妊娠婦女在妊娠早期可出現生理性血清促甲狀腺激素水準一過性降低, 妊娠早期僅有血清促甲狀腺激素水準被抑制不能診斷甲亢。

檢測血清抗體水準

Graves病是導致妊娠期間甲亢的最主要原因, 患者血清中常存在抗甲狀腺球蛋白抗體、抗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抗體和促甲狀腺激素受體抗體。

Tips:妊娠期間必要時可行甲狀腺超聲檢查, 絕對禁止進行放射性核素檢查和X線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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