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潰瘍患者患病後建議到正規三甲醫院治療, 方可獲得較好的療效。 具體治療方法是:
一、正常維持治療:
適用于反復復發, 症狀持久不緩解, 合併存在多種危險因素或伴有併發症者。 正規長期維持療法的理想時間尚難確定, 多數主張至少維持1 ~2年, 對於老年人、預期潰瘍復發可產生嚴重後果者, 可終身維持治療。
二、按需治療:
本法系在症狀復發時給予短程治療, 症狀消失後即停藥。 對有症狀者, 應用短程藥物治療, 目的在於控制症狀, 而讓潰瘍自發合。 事實上, 有相當多的消化性潰瘍病人在症狀消失後即自動停藥。
三、間歇全劑量治療:在病人出現嚴重症狀復發或內鏡證明潰瘍復發時, 可給予一療程全劑量治療, 據報導約有2/3以上病人可取得滿意效果。 這種方法簡便易行, 易為多數病人所接受。
四、手術療法:適應於長期、嚴重、年齡較大患者、有大出血或穿孔傾向、瘢痕收縮梗阻、有癌變傾向的消化性潰瘍, 通常採取部分或大部分胃切除的方法, 這種手術已經很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