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 產生了很多複雜的社會問題。 人們生存壓力越來越大, 導致抑鬱症發病率也逐年遞增。
有人聽說某某人得了抑鬱症就說那人有精神病, 很輕易地就給人扣了頂精神病的帽子。 那麼抑鬱症到底屬不屬於精神病的範疇呢?想要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就不能不先說說什麼是精神病。
什麼是精神病
醫學對於精神病的定義是指一種嚴重的心理障礙, 患者的認識、情感、意志、動作行為等心理活動均可出現持久而明顯的異常, 導致不能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
精神病與普通意義上的心理疾病有著明確的區別,
1.是否出現了幻覺, 如幻聽、幻視, 或妄想。
2.情感與認知是否倒錯混亂, 認知、情感、意志是否統一, 由此社會功能是否受到嚴重損害, 行為情緒是否已經嚴重脫離理智控制。
3.自我認知是否出現問題, 能否或是否願意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
以上3點又稱為精神病性症狀。 其重點在於前兩者, 對於是否有自我認知的判斷應建立在這兩個重要判斷基礎之上。
抑鬱症與精神病的關係
根據抑鬱發作的頻次、類型及嚴重程度可將其分為輕度、中度、重度抑鬱。 其細緻的區分主要依賴於臨床症狀的判斷。 輕度、中度的抑鬱通常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狀, 但常有軀體症狀明顯, 工作生活受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