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是指由於外來暴力或自身結構原因而導致骨頭斷了、裂縫、粉碎或受壓塌陷, 而“骨折病”是指因為骨折及其治療過程中引起的關節腫脹僵硬、功能障礙、肌肉萎縮、骨質疏鬆等骨關節固定綜合征。
骨折後最好能在原先位置長好, 比較嚴重的骨折都會發生錯位, 需要採用手法或手術重定。 無論如何, 骨折後必須設法固定, 維持對合位置。 要做到這一點, 常常必須限制傷骨及鄰近關節活動。 骨骼堅硬, 不像皮膚和其他軟組織傷口幾天就能癒合。 成人骨頭一旦斷裂, 癒合時間至少1個月;長得慢的, 三五個月、半年甚至1年以上才長好的也不是沒有,
傷後氣血受損, 局部經脈不暢, 加之關節被迫長時間地禁錮在石膏或樹脂管型內, 瘀積不散, 周圍組織間隙內漿液滲出, 纖維蛋白沉積, 致使關節內外粘連攣縮、失去彈性。 就像門窗上的合頁久不使用便會銹蝕一樣, 關節如長時間固定不動也會因此“銹蝕”, 發生粘連、僵硬。 老年人機體代謝率降低, 關節已有或潛在退行性改變, 更加容易受累。 肌肉本是關節活動的動力, 關節不動, 肌肉也跟著“睡覺”, 慢慢地發生萎縮。 不少骨折病人拆除外固定器具後, 發現裡面的肢體明顯變細, 如攝X線片, 還可見到骨質疏鬆、骨皮質變薄、骨密度下降, 這是由於缺少活動、骨鈣悄悄流失的結果。
骨折病的預防方法包括:改進骨折固定方法, 儘量不固定關節;設法促進癒合, 縮短固定時間;採取可靠的內固定, 爭取早日活動。 但最為重要且行之有效的方法是進行功能鍛煉。
功能鍛煉提倡一個“早”字。 骨骼和肌肉屬於運動系統, 其功能特點是用進廢退。 在肢體固定或牽引的同時就應進行功能鍛煉。 有人生怕傷肢包上了石膏或樹脂、上了夾板後難以活動, 又生怕活動以後接好的斷骨會發生錯位。 其實, 這裡所說的早期功能鍛煉是指活動身體未受傷部位。 人體是一個整體, 骨折後血離經脈, 瘀積不散, 對癒合、生長不利。 全身活動後則有助於血脈流通、化瘀消腫。
功能鍛煉是在醫生指導下、局限於一定範圍內的活動。 比如前臂骨折後, 腕關節、肘關節活動受到石膏、樹脂或夾板限制, 但手指關節是允許活動的, 可多作抓握等動作, 以促使血脈流通、改善末梢迴圈。 固定在裡面的肌肉也可以不時作“用勁”(即靜力收縮)、放鬆的動作, 以防止肌肉萎縮、骨質脫鈣, 改善靜脈回流。 一般說來, 夾板固定的範圍比石膏、樹脂管型要小。 活動起來要方便些。
一旦解除固定, 要抓緊時間活動鍛煉。 此時病人往往擔心斷骨長得不牢、活動後會再次折斷;同時,
功能鍛煉要循序漸進。 關節活動每天增加1~2°即可, 不要急於求成。 有些人不按客觀規律辦事, 用粗暴力量扳拉僵硬的關節, 以致關節內外撕扯出血, 不但引起難以忍受的疼痛, 還會加重粘連, 影響治療效果。 臥床過久的病人, 突然站立時容易眩暈, 可先練坐起, 再短時間站立, 逐步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