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副司長麻穎, 在該局召開的監測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新聞通氣會上, 呼籲通過群眾監督、媒體自律、協調聯動, 綜合治理違法虛假中醫醫療廣告, 並總結出其八大明顯特徵:
一是機構顯赫, 專家權威。 誇張誇大宣傳機構和醫療人員, 騙取患者的信任。
二是標榜專治善治疑難病症。
三是承諾療效確切、無效退款等。
四是廣告的語言詞彙誇張絕對。
五是宣傳醫療機構時混以現代科技前沿的一些名詞, 如納米技術、基因、多靶點、雙向調節等。
六是花樣翻新, 規避監管。
七是使用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中禁止的宣傳方法, 如以解放軍、武警的醫療機構名義發佈廣告;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的專家、醫生及患者的名義做形象證明。
八是在報紙刊物上留下網址, 打開網址以後轟炸式宣傳, 且多以患者、網友的名義誇張宣傳, 具有欺騙性和誘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