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的淺擦傷, 治療效果良好。 如僅只角膜上皮損或上皮層自前彈力層剝離, 則大多可於12小時內修復, 範圍較大者則需時較久。 但若處理不當或發生感染等, 則不僅使病程延長, 且遺留不同程度的角膜混濁。
治療方法是:
1、清潔結膜囊, 如結膜囊有異物碎屑、粉塵、汙物等, 在第一次處理時即應用無菌生理鹽水或氫氧化汞、氯化高汞高峰稀薄溶液沖洗清除之。
2、0、5%或1%慶大黴素溶液或0、25%~0、5%氯黴素溶液點眼, 每日數次。 必要時也可採用結膜下注射慶大黴素1~2萬u。
3、塗廣譜抗生素眼膏, 如0、5%四環素或金黴素眼膏。
4、如擦傷面積較大,
5、傷眼包紮, 塗入眼膏後, 以無菌紗布覆蓋並加抵壓眼罩或抵壓繃帶。 以便使之有輕微壓力, 壓迫眼瞼使其不能隨另眼的眼瞼開閉活動, 並非向眼球施加較大壓力。 這樣可減少眼瞼對角膜的磨擦, 有利於角膜上皮的修復, 抵壓包紮應持續至症狀消失後24小時, 僅在向結膜囊內滴藥時暫時除去包紮。 一般只包紮傷眼即可, 但如擦傷面積很大或遲遲不愈者, 也可包紮雙眼。
6、不可用皮質類固醇類藥物滴眼, 也不可頻頻滴用表面麻醉劑或反復的以消毒防腐劑沖洗, 以免延緩角膜上皮細胞的新生。
7、囑病人不可揉眼,
8、滴用一切眼藥包括螢光素溶液或紙帶, 沖洗結膜囊的溶液、敷料以及器械等, 都必須嚴重無菌。
9、如疼痛加劇, 或開始較輕, 以後突然加劇, 則應立即進行檢查, 如發現感染, 則應予以積極控制。
10、有時角膜淺層擦傷, 在其上皮修復後, 每隔數周或數月, 患眼又突然出現疼痛、流淚和畏光等與擦傷時相似的刺激症狀, 多發生在早晨睡醒時, 常於1~2日後症狀逐漸緩解, 但常反復發作, 每次間隔數日至數月不等。
檢查可見原擦傷處的角膜上皮複又脫落, 缺損處螢光素可著色。 此乃稱為反復性角膜糜爛(recwrrent corneal erosion), 常可見有一細絲狀物附著於角膜, 此細絲乃脫離的角膜上皮或水腫的表層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