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些一心執著追求事業成就的大齡婦女, 則應對她們說明35歲以後懷孕的危害。 懷孕的危害, 使她們能夠適當考慮利弊得失。 35歲以後懷孕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兩點:
1. 對母親的危害。
易患妊娠高血壓、先兆子癇等疾病;因高齡生育, 關節韌帶組織彈性差, 子宮易出現宮縮無力導致難產;易發生產後感梁及產後貧血;易造成身體衰弱。
2. 對孩子的危害。
女子到了中年, 其坐骨、恥骨、骼骨和骰骨相互結合部基本已經骨化, 形成了一個固定的盆腔。
因此, 當胎兒產出時容易導致生產困難, 致使產婦本人發生各類併發症的危險性大為增加;同時也極容易致胎兒滯留宮內引起胎兒窘迫症。
這種窘迫症對胎兒的威脅性, 輕者影響胎兒心腦缺血缺氧, 甚至導致不可逆性腦損傷, 重者窒息致命。 分娩時易出現新生兒損傷;易發生新生兒窒息;畸形兒發生率增加。
一般來講, 高齡產婦的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和早產的可能性較大。 具體表現是:早產兒或足月新生兒的體重低於同孕周齡的正常兒, 不明原因的死胎也增多, 先天性畸形率也相對增加。
因此, 應特別注意產前監測和檢查。
高齡產婦最容易發生產程延長或難產。
高齡初產婦主要併發症為妊娠高血壓症, 容易影響母胎健康和生命的安危, 應及早加以提防。
若原有夾雜其他疾病,
鑒於高齡初產婦可能發生上述症狀, 因此, 高齡初產婦及其家人, 切不可麻痹大意, 應具有務實的態度, 根據自身情況, 採取特定的對策, 做到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