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是我們一生的“必修課”。
在歷次招聘會上,
很多求職者懷抱著簡歷到處遞,
如同做著和別人相同的生意,
怎麼好成功呢?
我們去求職就如同向各用人單位推銷自己,
他一定是需要才行。
可是來洽談的人太多了,
“亂花漸欲迷人眼”,
我們需要想辦法讓對方對我們眼睛一亮才會有戲。
在經濟大蕭條時期的美國,
一個小夥子去求職,
但他的條件比不了別人,
被擋在門外。
他想只有親自見到老闆,
才會被賞識。
於是他避開了求職的人群,
來到老闆的車前,
脫下自己的衣衫來賣力地擦車。
老闆出來看到他在擦車很不解地問他為什麼,
比如“求職”這個提法一下子就把人框死了。 一個人到了求的地步, 自己就先被動了。 在自己求職的時候為別人創造一個需求, 那他就是求者。 如果連抓到老闆的本事都沒有, 如何能工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