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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病能懷孩子嗎

結婚生子是每個人生命中很美好的一部分, 但是對於有心臟病的女性朋友們來說懷孕是她們嚮往又擔憂的事, 有心臟病能懷孕嗎?心臟病女性的懷孕過程異常艱辛, 因為如果患有嚴重心臟病的女性懷孕非常危險, 更容易在分娩過程中出現心力衰竭, 導致母子死亡。

患心臟病能懷孕嗎?

心臟病婦女能否懷孕, 關鍵要視心臟的功能和疾病的性質來決定。

如果心臟病變較輕, 能勝任日常體力活動或輕便勞動者, 在懷孕和分娩時發生心力衰竭及其它併發症、紫紺的機會較少, 而且年齡在35歲以下,

在產科和心內科醫師的定期檢查下是可以懷孕的。

如果心臟病變較嚴重, 輕微勞動便出現心悸、氣急者, 則不宜懷孕, 因為這類病人的妊娠、分娩和產褥期心力衰竭的發生率超過百分之四十七。 如果孕婦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伴有青紫的, 胎兒流產、早產或死胎的風險性則更大。

先天性心臟病還有遺傳傾向。 如果父母一方患有先天性心臟病, 那麼, 嬰兒先天性心臟病的發生率為百分之二, 是一般人群發病率的6倍。 但患無青紫型先天性心臟病的婦女, 還是可以懷孕的。 有人報告93名先天性心臟病患者的235次妊娠中, 發現僅22名早產, 其餘213名嬰兒均存活。

此外, 先天性心臟病畸形嚴重伴有紫紺, 風濕性心臟病重度二尖瓣狹窄、嚴重心律失常,

亞急性細菌心內膜炎以及過去曾有過心力衰竭病史者, 均不宜懷孕, 即使懷孕 了, 也應立即果斷終止妊娠。 不宜妊娠的心臟病婦女一旦懷孕, 應該在懷孕頭3個月內做人工流產, 這樣, 安全度較高, 如超過3個月就有一定的危險性。 此時, 應 在心內科和產科共同密切觀察下做引產。 如果當時孕婦已出現心力衰竭, 必須先控制心力衰竭, 然後才能引產。

心臟病婦女妊娠期應注意哪些問題?

務必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應該明確是否能夠繼續妊娠。 如果因妊娠而導致心功能不全, 心臟負擔不了加大了的負荷者, 應考慮終止妊娠。

經過醫生檢查後, 認為可以繼續妊娠者, 應與醫生密切配合, 定期做孕期檢查。 檢查頻度要比正常孕婦高,

以便醫生根據病情變化而給予必要的 治療。 妊娠後要切實注意休息, 不能從事過重、過多的勞動, 儘量減輕心臟的負荷。 在飲食上要注意少食多餐, 選擇易消化、富含蛋白質和維生素的食物, 並且適量 限制食鹽的攝入量。 接近分娩時要提前做好住院待產的準備, 或提前住院待產, 以備不虞。

在分娩過程中不要過度緊張, 密切與助產人員配合, 遵從醫囑, 以免因精神緊張與配合不利而加重心臟負擔。

此外, 由於遺傳的關係, 孕婦本人患有先天性心臟病者, 其胎兒患先天性心臟病的可能也大一些。 所以, 孕期必須定期做好產前檢查, 以便及早發現問題, 若有異常應堅決果斷儘快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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