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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判斷心絞痛的輕重

由於引發心絞痛的原因呈多樣性, 而病人個體之間又是千差萬別, 所以目前臨床上尚無判定病情和預後的統一標準, 一般的穩定性的勞累性的心絞痛病人如能予以及時的治療同從醫囑堅持進行合理的運動、合理的膳食, 多數病人的症狀是可以得到緩解的, 而且還能有治癒的可能。 所以在治療心絞痛判定症狀輕重時應從以下幾點來進行。

心絞痛主要分為穩定型勞累型心絞痛、初髮型心絞痛、惡化型心絞痛、臥位型心絞痛、變異型心絞痛、中間綜合征、梗塞後心絞痛和混合性心絞痛。 一般說來,

以穩定型勞累型心絞痛病情較輕, 預後也較好, 混合型次之, 而其他各型病情則較重, 故有人把這幾類型的心絞痛統稱為不穩定型心絞痛。

所謂穩定型勞累型心絞痛的主要特點是心絞痛發作的頻度、誘因、疼痛的性質和部位以及持續的時間(3~5分鐘)基本一樣, 在1~3個月內無改變。 初髮型是指病人過去未發生過心絞痛或心肌梗塞, 初發後不到一個月, 故病人相當緊張, 少數病人可能發展為惡化型心絞痛, 甚至心肌梗塞。 惡化型亦稱進行型, 是指原有穩定型的病人, 在3個月內疼痛的頻度、程度、誘因經常變動, 並進行性惡化, 疼痛加劇, 時間延長, 可超過10分鐘, 用硝酸甘油後也不能立即完全消除, 表明冠狀動脈病變有所發展,

可能發展為心肌梗塞。

通常判定心絞痛病人的症狀輕重是根據通過對臨床類型、病因病史等多方權衡考慮來判斷的。 不管是屬於哪一類型的或者哪一個症狀時期的病人只有通過專業正規的治療才能有效的對疾病進行控制甚至治癒心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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