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甲狀旁腺功能不全(hypoparathyroidism)簡稱甲旁低, 其原因如下:
1.先天性甲狀旁腺發育不全或未發育
(1)伴有胸腺發育缺損或其他第三、四咽弓發育缺陷者, 尚可有第一、五咽弓發育異常及其他內臟器官的發育畸形(Di-George綜合征)。
(2)伴有染色體異常 第18對或第16對常染色體呈環形。
(3)單純缺損。
2.暫時性甲狀旁腺功能減低
(1)早期新生兒低血鈣 臍血PTH水準低, 至第6天才增長1倍達正常小兒水準, 生後12~72小時常有低血鈣, 尤多見於早產兒、生時有窒息者及糖尿病母親所生的新生兒。
(2) 晚期新生兒低血鈣 生後2~3天至1周, 低血鈣的出現可受牛奶餵養的影響,
(3)酶成熟延遲 見於某些1~8周嬰兒, 由於酶的未成熟, 不能將所生成的前甲狀旁腺素原(prepro PTH)或甲狀旁腺素原(pro PTH)裂解成有生物活性的PTH釋放入血, 或由於腺細胞的胞溢作用障礙, 不能釋放出細胞, 因此iPTH低下或PTH生物活性不足。
(4)母親患甲狀旁腺功能亢進 胚胎期間受母體血中高血鈣影響, 新生兒甲狀旁腺受到抑制, 出生後可表現為暫時性甲狀旁腺功能減低, 可持續數周或數月之久。
3.家族性伴性隱性遺傳性甲旁低
曾有兄弟兩人患此症而死於車禍, 屍解時發現無甲狀旁腺, 因此認為X染色體上某些基因可調節甲狀旁腺的胚胎發育。
4.特發性甲旁低
可見於各種年齡, 原因不明, 可能為自身免疫性疾病, 常合併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如阿狄森病、橋本病、甲亢、惡性貧血或繼發白色念珠菌病等。 1/3以上的患兒血中可查到抗甲狀旁腺抗體。
5.外科切除或甲狀旁腺受損傷
甲狀腺次全切除術時將甲狀旁腺切除或損傷, 如系部分切除或供血暫時不足者數周後可自行恢復, 如大部分或全部被切除則為永久性功能不全。 頸部炎症或創傷亦可使甲狀旁腺受損, 再如浸潤性病變, 腫瘤亦可破壞甲狀旁腺。
6.PTH分子結構不正常
又稱假性特發性甲旁低, PTH數值雖然正常或增高, 但無生理活性,
7.靶組織對PTH反應不敏感
(1)假性甲旁低I型。
(2)假性甲旁低Ⅱ型。
(3)假性甲旁低伴亢進症(纖維囊性骨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