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效治療淋巴瘤, 就需要針對性制定科學合理的治療方案。 而治療方案的制定, 則需要以全面的檢查為依據。 那麼, 淋巴瘤應該做哪些檢查?
一、血象。
早期一般無特別。 貧血見於晚期或合併溶血性貧血者。 白細胞除骨髓受累之外一般正常, 嗜酸性粒細胞增多, 以HD常見。
二、骨髓象。
骨髓未受淋巴瘤侵犯之前, 一般無異常。 在HD的骨髓塗片中找支Reed-sternberg細胞地診斷有價值。
三、生化檢查。
血沉加快提示病情處於活動;病情進展時血清銅及鐵蛋白升高, 緩解期則下降;鋅與之相反。 鹼性磷酸酶升高可能有肝或骨骼受累。
四、免疫學異常。
HD患者對結核菌素和其他刺激原反應性降低, 體外淋巴細胞轉化率減低, 其程度與疾病的進展有關。
五、剖腹檢查。
可明確脾、肝及腹腔內淋巴結是否受累,
為採用放射治療,
確定照射野所必不可少的(病理分期)。
如同時作脾切除,
還可以避免因脾區放療對鄰近組織器官的損傷。
六、活體組織檢查。
為肯定診斷所不可少的檢查方法。 一般應選擇下頸部或腋部的淋巴結。
七、縱隔鏡檢查。
縱隔鏡可經胸膜外進入縱隔作活檢, 比較簡便安全。
八、CT、核磁共振和聲象圖檢查。
可發現胸內、腹膜後、腸系膜之淋巴結病變及肝脾病變。
以上是淋巴瘤的具體檢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