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究表明, 懷孕對乳腺癌媽媽反而有積極作用, 對病情有幫助。 對於乳腺癌准媽媽現在有新的治療對策:先讓孕婦接受化療, 順利生完寶寶後再行乳腺癌手術。 然而寶寶生下來會不會健康?專家說, 沒有證據證明寶寶一定不會受化療藥物影響, 但相信胎盤有一定阻隔作用, 這說明乳腺癌的防治還是有效果的。
未生育的乳腺癌患者可以生育嗎
對於還沒有懷孕的乳腺癌患者, 能否懷孕要取決於患者本人是否還有懷孕的機會和能力。 因為化療、放療、內分泌治療等都對卵巢功能有影響, 導致乳腺癌患者不容易受孕。
孕期發現乳腺癌怎麼辦
如在孕早期發現乳腺癌, 最好的策略是終止妊娠。 但如果在孕中期或者孕晚期發現患有乳腺癌, 則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治療的方案, 不一定必須終止妊娠, 提前終止妊娠生出的早產兒發生的併發症更高。 但是, 繼續妊娠並不意味著對乳腺癌聽之任之, 需要通過積極的化療或者手術治療來控制乳腺癌的發展。
妊娠期治療乳腺癌的手段主要包括手術、化療、放療、內分泌治療和靶向治療。
乳腺癌患者懷孕要避開復發高峰期
可以生育不代表其生育沒有禁忌。 為保障自身與胎兒的安全, 乳腺癌患者在月經規律、各項身體機能良好的基礎上, 還必須對受孕的時間做出準確的判斷和選擇。
據饒南燕醫師介紹, 患者應該在內分泌治療停止半年以上, 度過藥物的洗脫期才能選擇妊娠, 否則難受孕, 即使妊娠也會影響胎兒健康。 此外, 不同亞型的乳腺癌有不同的復發高峰, 患者選擇妊娠前應向專業醫師進行諮詢,
據悉, Her-2陽性乳腺癌患者的復發高峰是在2年之內;ER或者PR強陽性患者的復發高峰是在5年以後, 8~10年的時候復發率最高;三陰性乳腺癌的復發高峰是3~5年。 乳腺癌患者術後選擇妊娠應當根據自己的乳腺癌類型避開復發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