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休克治療對抑鬱症是行之有效的治療方法。 此方法最早于1937年應用於精神病的治療, 而後才開始漸漸用於治療抑鬱症、躁狂症、強迫症、精神分裂症等。 對強烈的自殺、絕食、興奮躁動外越、幻覺妄想、強迫觀念行為等的治療數次即可好轉。
現狀
20世紀80年代以後, 強而有效的抗精神病藥物及抗抑鬱藥物的發展, 加之電休克治療見效的抑鬱症病人仍需抗抑鬱藥維持治療, 以防復發, 而且電休克治療副作用大, 禁忌症、併發症較多等原因現已逐漸很少應用, 僅對於各種藥物療效不佳而自殺觀念又及其強烈的抑鬱症病人,
適應證
現電休克治療僅應用於抑鬱性木僵及嚴重自殺企圖的抑鬱症病人。
禁忌證
急性發熱, 化膿性炎症, 動脈硬化症, 高血壓, 心瓣膜病, 冠心病, 肺氣腫, 支氣管炎, 嚴重肺結核, 鼻部疾病, 骨關節病, 肝腎急性、亞急性疾病, 糖尿病, 青光眼, 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病變, 妊娠, 年老體弱等一般狀況差者。
併發症
骨折、胸椎壓縮性骨折, 脫臼, 牙齒破碎、脫落, 中樞性或周圍性或阻塞性呼吸停止, 呼吸困難, 吸入性肺炎, 冠狀動脈栓塞, 心跳、呼吸中樞性抑制, 腦水腫, 腦栓塞, 腦溢血, 持續性癲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