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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兒童遠視比近視危害更大

兒童須防治近視, 已為眾人所熟悉, 而遠視眼的防治還存在一些誤區, 有人認為“近視比遠視好, 遠視看遠好”, “配眼鏡是近視眼的事”等等, 其實這些說法是不正確的。 遠視眼除了影響遠近視力之外, 還因調節肌之一---內直肌長期過度收縮, 致使發生肌肉疲勞症狀, 眼球酸脹, 眼眶疼痛, 同時伴有頭昏腦脹。 患兒會出現上課時精神不集中, 記憶力不佳, 討厭看書寫字, 因而學習成績下降。

所謂遠視眼, 是外界景物的反光進入眼內屈光系統後, 焦點落在視網膜的後面, 不能在視網膜上清晰成像, 看遠看近均不清楚。

許多中高度遠視眼不僅視力低下, 還伴有斜視、弱視等現象。 所以眼科醫生認為, 遠視是比近視更麻煩的屈光不正眼疾, 不能等閒視之。

遠視眼者, 其調節力加強後, 必定會增加內直肌的興奮性。 如果一隻眼的遠視程度嚴重, 為使該眼看清物景, 必須增加調節, 內直肌的興奮性必然比正常眼增加, 因之, 有的遠視眼遂形成內斜視。 所以, 斜視眼多數出現在遠視度數較高的患兒。 有屈光參差的遠視伴斜視患者多數都習慣用注視眼(遠視度數較低之眼)工作和學習, 而將不使用的斜視眼擱在一邊, 時間久後, 就會導致斜視眼成為弱視眼。

患遠視的兒童應及早驗光配鏡。 家長如果發現自已孩子不愛看書, 訴說看書稍久就會感到跡模糊、眼脹、頭痛、學習成績不好,

就必須及時到醫生那兒檢查, 檢影驗光。 如確定為遠視(包括遠視散光), 要抓緊在8歲以前的黃金時機, 配戴合適的眼鏡, 千萬不要拖延。 否則到12歲以後配鏡, 視力提高就會很困難, 更不用說恢復雙眼同視功能了。

兒童遠視配鏡前, 一定要先以睫狀肌麻痹劑擴瞳後, 充分散大瞳孔的條件下驗光。 配鏡原則為:

1、低度遠視。 即300度以下學齡前兒童, 視力正常或接近正常, 無視力疲勞症狀者可暫不配鏡。 因為許多小兒都有300度的生理性遠視。 有視力疲勞症狀者, 若戴鏡後能夠提高視力, 則應配戴。 但不一定配足, 可保留50~100度。

2、中高度遠視, 即大於300度以上者, 此類兒童, 遠近視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大部分有視力疲勞症狀。

可分階段配鏡。 先戴上稍低於驗光所得度數的遠視眼鏡, 待適應後再按驗光結果將全部遠視度數比例給予處方, 配戴第二付眼鏡。

3、有眼球內斜者, 原則上要配足遠視度數。 尤其是戴鏡後內斜完全矯正或基本矯正且獲得雙眼單視功能者, 即使戴鏡後視力反而降低, 亦要按醫囑配足度數。 若戴鏡後眼位暫無改觀, 且視力下降明顯, 上課時黑板也看不清, 走路亦有困難, 則開始時可適當戴淺一些度數的眼鏡, 待適應後, 再重新配鏡給足度數。 通常情況下, 初戴眼鏡總會有些不舒服, 一般戴2個月以上便會適應。 戴鏡適應後要堅持常戴忽摘, 並經常檢查視力, 對伴有弱視者要常遮蓋健眼並訓練患眼, 以使患者視力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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