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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不適合的年齡教孩子認字

我們需要從兩個方面來討論這個問題。
一個是, 兒童生命成長的法則究竟是什麼?
另一個是, 我們為什麼要讓孩子早早認字?
我們先談第一個問題。 0-6歲的兒童, 必須在6年中, 學會把握這個物質世界的基本秘密, 創造一個自我。 這看起來像一個哲學問題, 但它表現在孩子生活的點點滴滴, 孩子的每一個行為和感覺上。
首先是孩子把自己和這個世界分離開開始。 孩子出生時, 和這個世界渾然一體, 和自己也渾然一體, 兒童必須借助于外在的環境, 依靠生命內在的覺醒, 逐漸地把自己和這個物質的世界剝離開,
把自我的一切剝離出來。 例如, 兒童所看見的, 和自己是一體的, 觸摸到的, 也認為和自己是一體的, 兒童甚至不能區分自己身體中各種功能的作用, 所以兒童要用六年的時間, 或者更確定的說, 七年的時間, 依靠感覺, 把自己和這個世界剝離開, 把這個物質的世界中的此物和彼物剝離開, 並且, 建立自己與自己的關係, 自己與別人之間的關係, 物與物之間的關係, 以及自己與物之間的關係, 這些是生命成長的自然法則所預定好的, 誰不遵守這個法則, 就要承擔不遵守自然法則而導致的代價。
其次, 兒童必須在這六年中, 創造出一個自主的內在管理系統, 這個系統就是自我。 兒童兩歲時, 自我意識開始出現, 兒童以佔有“我的”物質開始,
到語言說“不”來剝離“我”和我之外的不同, 最終到區分出了“我”“你”“他”, 然後逐漸將這個自我創造了出來, 建立了情緒的、感覺的、心理的、認知的、精神的內在環境, 造就了一個在意識上獨立自主的自我……這一部分, 對於人這種生命來說, 實在是太重要了, 如果在0-7歲前不能建立, 人就會淪喪在更低的生命層面求生存, 這就是生命成長的法則, 也是兒童在0-7歲的最重要的使命。 這一點, 被長久地忽略著。
你認為這樣一個生命的巨大工程, 對於一個弱小的生命而言, 還不夠艱巨嗎?
文字, 是這個物質世界的符號, 即使兒童到了5歲時有了認字的願望, 也是把它作為和物質一樣的存在, 一個符號, 一個繪畫, 一個塗鴉……來進行的。
既而他們又會發現, 這個符號原來與可觸摸的東西, 是可以配對的, 這個配對會給孩子帶來欣喜。
如果是自然狀態, 你不會看到有哪一個孩子, 會把文字當成人認為的那種文字的意義來學習。 這正是這個時期兒童生命的特徵, 所以, 如果說5歲有一個認字和書寫的敏感期, 它也意味著就像孩子認識這個物質世界的其他東西一樣, 是一個自然的過程, 而不能夠把孩子用文字局限在脫離現實的書本世界裡, 因為兒童這個時候成長的是生命, 建構和創造的是自我, 而不是用這麼珍貴的時間, 來學習一個技能。
我們第二個問題是, 為什麼我們非要讓孩子認字?我們非要把小學的東西下放到幼稚園, 把中學的東西下放到小學?我們要問的是,
我們基於什麼樣的動機這樣做?是基於恐懼?是基於對未來的擔憂?是基於跟隨潮流?還是基於把生存問題提前壓到了孩子的身上?當我們能夠清楚地知道我們這樣做的動機時, 答案自然就出來了, 我們要不要這樣做, 也自然知道了。
也可能我們需要問一下, 我們對孩子有多少瞭解?對人的這種生命的成長的過程有多少瞭解?我們還要問一下, 我們怎樣做對我們的孩子更有幫助, 更有支持?將來, 在他18歲走向社會的時候, 他究竟是依靠什麼在這個社會上生存, 並創造自己的生活?是依靠強大的人格力量和心理力量, 還是依靠提前學會的技能?
更重要的是, 我們需要知道, 通過創造自我建立強大的人格力量和心理力量,
是0-6歲成長的主旋律, 錯過了這個時期, 也許這一輩子都無法彌補;而孩子自然發展到該學習與認字的階段, 兒童會輕鬆愉悅地學得更好。 如果錯位, 我們會付出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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