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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的家庭教育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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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過度是指不切實際、不科學的、不全面的教育方式, 其核心是缺乏對孩子主體地位的認識。 他們不懂得應該尊重孩子的意願, 給孩子自我選擇的機會。 而正確的、積極的、健康的教育, 對孩子來說卻是必須的, 是每一位父母的責任。 這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其一是過分強調早期教育:當今社會上有一種片面強調兒童早期教育的傾向, 有的文章甚至宣傳人的成功完全取決於早期教育, 把早期教育完全等同于天才兒童的培養。 事實上正如不少學者、教育家指出,

“急功近利”、“揠苗助長”的教育只能加重孩子的心理負擔, 而完全無益于孩子的身心發展。 他們強調, 早期教育的確是不可忽視, 但是同時也要注意不同年齡階段的特點、個體的差異和全面和諧的發展。 早期教育也必須尊重孩子的個性, 不能搞那種千篇一律的神童式教育。

其二是過多干涉:好奇和好動是兒童的天性, 其間難免會有些出格的地方。 對此不可過多地加以限制, 否則不僅束縛了孩子的個性發展, 而且對智力發育會有不良影響。 在過多干涉環境中長大的孩子多半膽小怕事、性格孤僻, 環境適應性較差。

其三是過度期望:許多父母對子女抱太大希望, 常常自覺不自覺地給孩子施加壓力, 強迫孩子在小小的年紀就去學這學那。

結果, 許多孩子對學習產生了厭惡情緒, 有的還嚴重影響到身心健康。 “望子成龍”是許多人的美好願望, 這本無可厚非。 但必須明白不是每個人都成得了“龍”的, 不能過分苛求自己的孩子, 不要讓孩子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

其四是過分保護:現代家庭中由於子女較少, 大多數還是獨生孩子, 因而家長十分寵愛, 千方百計滿足孩子一切要求, 什麼事情都一手包辦。 在這種環境裡長大的孩子心中唯有自我, 不會考慮別人, 缺乏對家庭、社會的責任感, 自理能力差, 難以適應他所生活的社會。

其五是過分處罰:獎與罰, 都是需要的。 問題在於, 罰而至於打罵, 就會適得其反。 打罵的結果往往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

限制了孩子獨立性和創造性的發展, 久而久之容易引起孩子個性和行為的改變, 使有的孩子變得懦弱、膽小, 有的則變得固執、蠻橫。

過度的教育方式是不可取的。 但是, 反對過度教育並不等於放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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