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 我們將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列為肝癌發生的高危人群。 凡是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或丙肝抗體陽性,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
1、器官移植患者。
2、慢性肝炎病史5年以上。
3、年齡35周歲以上。
4、長期工作壓力過大、工作負荷過重或長期精神壓抑者。
5、長期酗酒者。
6、母親垂直傳播的肝炎。
7、長期食用醃臘、煙熏、黴變等食品者。
8、家族中已有確診肝癌患者。
確定了上述高危人群, 對這些人進行定期的、連續的追蹤檢查和觀察, 是早期發現肝癌的有效方法。 如果您屬於高危人群, 建議您根據情況每年到相關醫療機構作1-4次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