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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血脂的“三把尺子”

其實, 確定一個人的血脂應維持在怎樣的水準, 不僅要對照醫院的標準, 還應結合本人的健康狀況。 個人的健康狀況又要根據兩個方面:一是有無冠心病或全身其他部位的動脈粥樣硬化;二是有無冠心病危險因素存在, 它又分為可變因素和不可變因素(見下表)。 如果具有的危險因素愈多, 發生冠心病和動脈粥樣硬化的可能性就愈大。

結合上述兩種情況和已患冠心病的人群, 國內外專家擬定了在三種情況下血脂控制的尺度, 我們把它們稱作三把尺子。

1. 第一把尺子, 用於已患冠心病者, 其TC應當小於4.68毫摩/升,

LDL-C應小於2.6毫摩/升。

2. 第二把尺子, 用於無冠心病史和動脈粥樣硬化, 但存在冠心病危險因素者, 其TC應控制在小於5.2毫摩/升, LDL-C應小於3.12毫摩/升。

3. 第三把尺子, 用於既無冠心病和全身其他部位動脈粥樣硬化, 又不存在冠心病危險因素者(包括上述可變和不可變因素), 其血脂值應控制在:TC小於5.72毫摩/升, LDL-C小於3.64毫摩/升。

近年, 美國醫學界在大量研究的基礎上, 提出將糖尿病列為與冠心病同等危險的疾病, 稱為等危症或等危病變。 因為糖尿病患者極易發生冠心病和全身動脈硬化, 而且在引起糖尿病的死亡原因中, 有70%~80%是動脈粥樣硬化性血管病, 包括冠心病、心肌梗死、猝死、腦卒中、下肢壞疽、腎功能衰竭等。 因此, 糖尿病患者的血脂指標應與冠心病患者等同,

應當用第三把尺子。

至於TG和HDL-C的控制標準, 由於研究還不深入, 國內暫時統一為:TG小於1.7毫摩/升, HDL-C大於1.04毫摩/升。

讀了上述介紹, 你應該明白自己的血脂應控制在怎樣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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