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眼睛是否健康,
除平時觀察有無明顯眼病及伴隨有其它相應的異常現象外,
主要是看視力是否正常。
年輕家長可以根據下述情況,
對寶寶眼睛作初步判斷:眼睛能夠正常注視,
捕捉和注視目標的動作準確,
看東西不歪頭、不眯眼,
白天與夜晚看東西沒有區別,
兩眼大小對稱,
眼球不斜、運動靈活自如,
沒有多淚、或多眼屎現象(如果突然出現眼睛不能夠睜開,
加上多淚、哭鬧等,
一定要加以注意),
正常情況下,
眼白不紅(充血),
角膜(眼黑)全黑,
瞳孔在亮光下變小,
瞳孔區色深黑。
如果寶寶的眼睛有上述一項異常,
另外, 有以下情況時更應注意寶寶的眼睛:出生時曾放在暖箱裡吸氧(如早產兒等), 家庭中有遺傳性眼病史或傳染性眼病(包括性病等)、過敏性眼病史等;胎兒期母親有過高熱、過敏或曾過多接受醫學檢查(如X光、超聲波等)以及盲目用藥、酗酒、過分吸煙及中毒等。 如果寶寶眼睛過大或過小、目光呆滯、對正常距離內的玩具沒有反應, 表明寶寶的眼睛也可能有問題。
寶寶視力異常有時在外觀上並不表現出來, 特別是單眼異常。 有一個簡便易行的方法, 家長不妨一試:將寶寶的一個眼睛遮住, 如果寶寶沒有反應, 則被遮眼可能有問題;而如果寶寶吵鬧、拒絕遮眼, 則說明寶寶被遮住的眼睛視力正常。
問:寶寶的視力與成人一樣嗎?
——嬰兒視覺功能的發育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新生兒期有光的感覺(當光刺激時, 會閉上眼睛);滿月時眼睛能有追光的動作;6周時會注視亮處(光源), 眼睛能隨意運動;4~8周時若有東西靠近眼睛, 會條件反射地保護性眨眼;4~5個月時能有目的地用手觸摸東西, 能識別物體的顏色和外形, 能認識母親;6~8個月後, 雙眼聯合運動和深度視覺(立體感)開始發育;1~1.5歲, 眼球有正常的集合注視的功能;3歲以上, 視力可以達到或接近1.0。 低於1.0為低常視力, 但兒童視力低常不等於視力異常, 其中大多為生理性(因為視覺發育有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 少數為病理性, 即由於眼病等引起視力異常。 如果您的寶寶視力低常,
問:寶寶怎麼會得“鬥雞眼”、必須治療嗎?
——“鬥雞眼”醫學上稱為內斜視, 大多是生理性的。 由於3歲以下的寶寶為了能看清近處物體, 眼睛必須調節, 由於調節力過強, 眼球便向內收, 而由此表現為內斜視——“鬥雞眼”。
斜視有生理性和病理性之分:斜視間歇出現(時有時無)、雙眼交替、眼睛運動靈活、斜視的角度不大, 則多是生理性的;而若斜視持續存在、固定一眼、眼睛運動不靈活、斜視的角度大, 且越來越明顯, 往往是病理性的。 而表現為外斜視或上下斜視者, 均屬眼病。
生理性的斜視可不必治療, 隨著寶寶的成長、眼調節功能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