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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產檢要注意什麼

孕早期產檢要注意的是第一次產檢時間應從確診早孕時開始, 不要超過孕3個半月。 一般是在孕期第11周或12周時, 到信賴的醫院做第一次產檢, 並領取母子健康手冊。

多數准媽媽在做第一次產檢後, 根據醫生的建議每4周檢查1次, 28周以後每2周檢查1次, 36周後每週檢查1次直到分娩。

每次產檢, 孕媽媽們應該穿寬鬆且容易穿脫的衣服, 鞋子的跟不應為高跟, 但也不能為全平跟, 兩三釐米的低跟比較好。 檢查的事項很多, 準備一個袋子, 將所需的檢查單通通放置在一起, 避免每次手忙腳亂找不著。 平時在家中關於自己身體反應上的疑惑,

還有看不明白的檢查結果, 一定要向醫生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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