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刮除,
單純減壓保守治療概念
脊柱骨腫瘤的基本治療原則與四肢骨腫瘤相同。
然而,
脊柱在體內的位置比較深在,
脊椎骨的結構與形態比較複雜,
椎管內有脊髓、神經根與馬尾神經,
周圍緊貼大血管,
所以脊柱腫瘤的診斷治療,
尤其手術切除有特殊困難。
以至長期以來,
多數醫師採取“局部刮除”、“單純減壓”或“脊柱固定”等等偏於“姑息”與“保守”的治療方法。
在過去的二、三十年間脊柱腫瘤的治療效果與進展遠不及四肢骨腫瘤那樣令人鼓舞。
“全椎切除”概念的提出
20世紀70年代,
國外的文獻中出現了一些個案報告,
90年代初期, 北醫三院開始根據Enneking分期原則, 應用廣泛性全椎切除或全椎體切除術治療S2、S3與惡性Ⅰ、Ⅱ期脊柱原發腫瘤。 迄今共治療了發生於頸椎?胸椎、腰椎與骶椎的骨巨細胞瘤?骨母細胞瘤?脊索瘤?血管內皮細胞瘤?軟骨肉瘤?平滑肌肉瘤等不同類型的原發性脊柱腫瘤70餘例,
在原發性脊柱腫瘤的外科治療中, 運用Enneking分期原則, 對侵襲性生長的良性腫瘤與尚未發生遠處轉移的Ⅰ、Ⅱ期惡性腫瘤採用廣泛性或根治性切除, 並合理地配合系統性治療或局部放療, 是當前一種比較合理的治療概念。 儘管這一概念尚未被普遍接受或重視, 但是一些初步報告已顯示出其先進性, 臨床實踐的發展將會進一步證明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