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血幹細胞移植術是先給患者強烈的放化療等預處理, 最大限度地殺滅患者體內的癌細胞, 然後再將造血幹細胞植入到患者體內, 使其造血和免疫功能恢復。
幹細胞移植是治療淋巴瘤的一個手段,
但不是所有患者都會成功。
淋巴瘤的治療手段主要有化療、放療、免疫治療、生物靶向治療和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等,
每種治療方法都有優缺點,
都要因人而定。
大部分患者需要通過綜合治療達到最佳效果。
目前可利用的造血幹細胞, 主要來源於自體或同種異體(符合配型要求的兄弟姐妹或無關供者)的骨髓、外周血或胎兒臍帶血。
在惡性淋巴瘤的治療中, 最常用的是自體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 或自體骨髓移植, 少數患者可考慮用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
腫瘤細胞對放化療有劑量依賴性;而放化療的主要副作用是骨髓抑制, 因此, 進行自體移植預處理時, 要以盡可能大的放化療強度殺滅腫瘤細胞, 然後回輸自身造血幹細胞, 以重建患者的造血和免疫功能。
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 除了預處理時以強烈的放化療殺滅腫瘤細胞外, 還要利用移植物抗腫瘤效應, 來殺滅殘留的癌細胞, 以達到進一步提高療效和防止腫瘤復發的目的。
幹細胞移植是治療淋巴瘤的一個手段, 但不是所有患者都會成功,
淋巴瘤的治療效果在近20年來明顯改善, 但常規治療下腫瘤細胞耐藥問題也十分突出, 極大地影響了淋巴瘤患者的生存狀況。 例如, 一般常規治療彌漫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羅京所患), 5年生存率為40%-60%, 高危患者僅為30%左右;而加用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 可將該類患者的5年生存率提高到70%左右。 因此, 對於常規治療無效、高危、復發或高度惡性的淋巴瘤患者, 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是一個重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