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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斜視要及時治療

斜視分兩類, 一類叫共同性斜視, 即患兒向正前方住視時, 一眼位置正常, 另一眼向內或向外偏斜, 而眼球向各方向轉動自如。 另一類叫麻痹性斜視, 是因眼肌麻痹所致, 多伴有複視(看物成雙、頭暈)等症伏。 小兒斜視大多數屬於共同性斜視。 共同性斜視又分內斜視和外斜視兩種, 內斜視多由遠視引起, 而部分外斜視可能與近視有關。 共同性斜視一般常發生在六歲前, 而三歲左右的小兒更多見。

嬰幼兒眼球軸比較短, 因此嬰幼兒時期有些遠視。 隨年齡增長, 逐漸變成正視。 嬰幼兒的輕度遠視可以說是發育中的正常生理現象。

有一部分小兒遠視度數比較大, 無論看遠、看近物體均不清楚。 平時看遠近物體時, 眼睛必須加強調節, 才能看清楚, 因此也就增加了兩眼向內集合的作用, 久而久之, 可引起內斜視。

斜視開始時, 多為間歇性的, 逐漸變為恒定性斜視。 斜視初起時即有複視, 但因小兒年幼無法表達。 為了消除這種干擾, 時間長了, 斜的眼睛所看的影像受到大腦的抑制, 而只能用不斜的眼看東西。 這時如不及時治療, 斜視眼的視力便逐漸減退, 造成弱視。 弱視如不積極治療, 即使用手術矯正斜視, 也只能解決美觀問題, 不能獲得功能治癒。 如弱視的孩子沒有立體感, 以致許多精細工作都無法勝任。

發現小兒有斜視時,

應及早到醫院檢查, 並做敬瞳驗光, 根據不同情況, 有的需要戴眼鏡矯正, 有的需要手術矯正。 內斜視兒童若有遠視, 如能及早配鏡, 堅持戴鏡, 既能矯正視力, 又可達到治療內斜視的目的。 兒童戴鏡矯治, 每年仍應定期驗光複查, 隨兒童發育更換合適的眼鏡。 一般二歲半至三歲的兒童即可驗光配鏡。 如因年幼不能戴鏡, 為預防發生弱視, 可在醫生指導下根據情況採取治療措施。

有些家長認為孩子眼睛有點斜沒關係, 長大了就不斜了, 或者認為孩子太小, 戴眼鏡麻煩, 不如等長大了再做手術矯治。 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因為治療斜視不僅是為了美觀, 更重要的是為了維持視覺的正常功能, 家長必須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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