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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重建:更需要關注的建設課題

許多人在經歷了類似強烈地震這樣的大災難後, 往往會產生感到恐怖、被遺棄、孤獨以及做噩夢、深夜哭喊等心理症狀。 現有的現代化城市, 雖然從表面上看, 有先進技術作保證, 但實際上在破壞性地震面前卻顯得非常脆弱。 對於汶川這樣的特大災難, 由於家園被毀、親人失去和離散以及身體的傷殘, 災民會出現恐懼、悲觀、絕望、緊張、焦慮等種種情緒, 還會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眠、易怒、過度警覺、驚嚇、坐立不安、心跳加快等身體異常反應, 這對他們長久的心理傷害是無法估量的。 這些負面情緒如果不能及時排解,
會造成嚴重的心理障礙和心理失衡。 因此, 我們不光要注重城市中的公共設施的重建, 更要關注災後的民眾精神層面的心理重建等方面的問題。 地震造成的後效應使受災地區的人民生活和社會經濟受到重創, 心理的恢復往往需要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
通常, 嚴重突發災難所產生的心理危機, 70%的人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調節恢復, 但是30%的人可能在未來8-12年甚至更長的一段時間內處於慢性心理創傷狀態, 始終無法得到平復, 心理陰影會折磨一生, 導致性格改變甚至極端行為。 在災害中, 倖存者、救援人員、媒體記者等由於親歷災難, 目睹種種慘狀, 心理損害程度超過部分人群心理和情緒的耐受極限,
間接導致的各種心理異常現象, 對身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也需要為他們提供心理疏導, 釋放情緒。
人們習慣對倖存者說‘你是幸運的’, 但實際上, 他們並非真的幸運。 他們雖然保住了性命, 但是, 他們可能永遠要坐在輪椅上、可能喪失了親人和朋友、可能失去了住所, 而可預見的未來也與過去他們所熟悉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大相徑庭。
災後援助, 實際上是人與人的一種“關係”——不僅需要有人願意提供説明, 也需要受害者願意接受説明。 不少災民願意接受物質幫助, 卻不願意接受更深層次的精神幫助。 這主要是因為他們的疑慮, 他們不想被看做是“脆弱的”、不想讓自己產生“羞恥感”。 這種“羞恥感”來自自己的處境,
也來自於自己災害前後的反應。 譬如, 在緊要關頭只顧自己逃命卻沒有救助別人, 這樣的感受可能伴隨一生。 所以, 安慰者一定要注意, 不要追問, 不要傷害對方的自尊。
汶川大地震以來, 我們國家第一次重視和啟用了災後心理救援工作, 是一個非常良好的開端。 但我們國家在災後心理創傷修復方面還缺少經驗和知識, 專業人士極其匱乏, 也出現了一個孩子竟接受十次心理干預的狀況, 這不僅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反倒增加了他們的負擔和傷害。 因此, 災後心理救援加快與國際機構和人士的合作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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