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 嚴重突發災難所產生的心理危機, 70%的人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調節恢復, 但是30%的人可能在未來8-12年甚至更長的一段時間內處於慢性心理創傷狀態, 始終無法得到平復, 心理陰影會折磨一生, 導致性格改變甚至極端行為。 在災害中, 倖存者、救援人員、媒體記者等由於親歷災難, 目睹種種慘狀, 心理損害程度超過部分人群心理和情緒的耐受極限,
人們習慣對倖存者說‘你是幸運的’, 但實際上, 他們並非真的幸運。 他們雖然保住了性命, 但是, 他們可能永遠要坐在輪椅上、可能喪失了親人和朋友、可能失去了住所, 而可預見的未來也與過去他們所熟悉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大相徑庭。
災後援助, 實際上是人與人的一種“關係”——不僅需要有人願意提供説明, 也需要受害者願意接受説明。 不少災民願意接受物質幫助, 卻不願意接受更深層次的精神幫助。 這主要是因為他們的疑慮, 他們不想被看做是“脆弱的”、不想讓自己產生“羞恥感”。 這種“羞恥感”來自自己的處境,
汶川大地震以來, 我們國家第一次重視和啟用了災後心理救援工作, 是一個非常良好的開端。 但我們國家在災後心理創傷修復方面還缺少經驗和知識, 專業人士極其匱乏, 也出現了一個孩子竟接受十次心理干預的狀況, 這不僅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反倒增加了他們的負擔和傷害。 因此, 災後心理救援加快與國際機構和人士的合作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