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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需要引產?

當女性懷孕超過12周後, 因身體不適宜繼續懷孕或胎兒出現問題, 此時就必須通過引產的方式來結束妊娠。 那麼, 哪些情況下需要引產呢? 

1、患有慢性腎炎的婦女。 患有慢性腎炎的婦女, 其在懷孕後會加重腎臟的負擔, 促使各種症狀加重, 不利於胎兒的生長發育和母體的健康。 這種情況下應當及早進行引產手術, 終止妊娠。

2、宮內死胎。 如果孕婦感到胎動消失, 且經醫生檢查確定胎兒死在宮內, 此時應及時引產以排出死胎, 以保孕婦的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孕婦。 重度妊娠中毒症常發生在妊娠中後期,

患有此症的孕婦, 全身小血管收縮, 出現血壓升高、頭暈頭痛、嘔吐、下肢水腫、小便排出蛋白等症狀, 如經過治療後病情仍無好轉, 繼續妊娠時可發生抽搐或胎盤與子宮壁提早剝離, 引起子宮大出血, 並會發生胎兒缺氧, 甚至胎死宮內等危險。 因此, 患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婦, 應儘早引產。

4、胎兒畸形或無法生存者。 當醫生以超聲波等方法檢查, 發現胎兒嚴重畸形或胎兒不能生存, 這種情況也要及時引產。

5、羊水過多的孕婦。 當孕婦出現羊水過多時, 子宮底會急驟升高, 壓迫到孕婦的胃部, 甚至使心臟移位, 導致孕婦心悸、憋氣, 難以平臥, 影響睡眠和飲食。 如經醫生確診為羊水過多致使孕婦出現上述惡性症狀, 應儘快引產,

終止妊娠。

6、患有糖尿病或其他嚴重器質性疾病的孕婦。 患有糖尿病或其他嚴重器質性疾病的孕婦, 因身體虛弱、精力不濟, 如繼續妊娠時可對自身和胎兒都不利, 應考慮引產, 結束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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