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成人身體大約由近一千萬億個細胞組成。 細胞的種類非常多, 可是個個識大體, 顧大局, 有分工, 有合作, 工作起來循規蹈矩, 所以, 把人體比作一個"細胞國家", 那是再形象不過的了。
"細胞國家"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安定分子, 在"教唆犯"的作用下, 起來"造反", 不服從整體, 自由主義氾濫, 大搞特權, 另立門戶, 嚴重危脅著"國家"的安全。 這些不安全的分子就是癌細胞。
癌細胞是怎樣產生的呢?
誰是"教唆犯"呢?科學家們一百多年的研究認為病毒、黴菌、射線、化學致癌劑等是癌細胞的"教唆犯"。
人體細胞的代謝可使它們變為容易排泄的廢物,
第二階段, 最終致癌物質作用於細胞。 如經DNA修復有缺陷, DNA就發生突變, 改變遺傳的性能。 當細胞分裂繁殖時, 下一代子細胞接受了錯誤的資訊, 形態就發生了變化, 成為癌細胞, 又慢慢地發展成癌細胞集團。 當它變成臨床上能察見的癌時, 雖然開始只有一個火柴頭那麼大, 但已包含了三千萬個癌細胞。 第二階段則相當長, 大約需要15到30年。 由於癌的潛伏期長。 所以癌症病人以老年人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