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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關節炎的症狀

急性期(類風濕早期)臨床症狀:

臨床上起病急, 關節明顯腫痛, 伴有關節周圍組織輕度水腫的症狀, 局部溫度增高, 壓痛, 可有關節積液徵象, 關節活動受限或完全不能活動。 晨僵時間不超過一個小時, 或因疼痛而不表現晨僵。

患者的病程在2~6個月至1年之內, 或已確診的類風濕病人新發病的關節腫痛在1~6周。 實驗室檢查見血沉增快, 類風濕因數多為陽性。 關節X線見關節腫脹, 關節間隙增寬及關節周圍軟組織腫脹, 骨質疏鬆。

此期的病理學改變表現為急性滑膜炎。 經有效治療後關節的炎症可迅速消退、腫痛完全消失,

或僅留關節微痛或酸困不適, 可完全控制1~3年以上或治癒。 因此, 此期是爭取完全控制或治癒的關鍵時期, 必須及早正確診斷和及時治療。 但若治療不當或不徹底, 大多數病人在3~6個月之內又急性發作, 加重或惡化, 逐漸轉入亞急性期。

亞急性期(類風濕中期)臨床症狀:

臨床上, 多關節腫痛, 緩解與惡化呈波浪式反復發作和交替進行;晨僵在1~6小時;病程在 1~3年;實驗室檢查見血沉持續性增快, 類風濕因數多陽性;X線檢查, 出現局灶性骨質破壞, 明顯的骨質疏鬆或囊性變, 骨膜反應, 關節間隙輕度狹窄。

此期的病理學改變為急性滑膜炎進展, 出現血管炎和肉芽組織, 血管翳開始形成。 此期離不開抗風濕止痛藥, 當量小或間隔時間較長(6小時以上)時,

不能有效止痛和緩解僵硬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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