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正常妊娠,
血循環量逐漸增加,
到妊娠晚期比非孕期增加1/3以上。
迴圈血量增加,
腎血流量及腎小球濾過率都明顯增加。
孕婦在孕前已患有腎炎,
孕後腎臟負擔加重,
會導致腎小球病變加重、腎功能衰竭。
慢性腎炎病人,
在妊娠後半期還容易併發妊娠中毒症,
更會加重對腎臟的損害,
影響胎盤功能,
使胎兒宮內缺氧,
因而胎兒很難成活。
所以,
患有腎炎的婦女如妊娠對母嬰均不利。
患有腎炎的婦女,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妊娠,
在什麼情況下不宜妊娠,
可具體分析而定。
曾患過腎炎,
經治療已經基本痊癒,
如果慢性腎炎伴有高血壓或尿蛋白達(++)以上者, 妊娠後其胎兒及新生兒死亡率高, 而且會併發妊娠中毒症, 加重對腎功能的損害, 就應禁忌妊娠。
妊娠前曾有過腎炎的婦女, 應特別注意保健。 在妊娠期間應增加臥床時間, 注意休息, 飲食中要有豐富的蛋白質和維生素。 孕期中要有醫護人員監護, 以便醫生及時發現妊娠中毒症, 及時採取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