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乙肝女性患者都有當媽媽的願望, 臨床顯示, 一般情況下, 在乙肝患者身體條件適當的情況下, 如果做到良好的母嬰傳播阻斷, 那麼對於小三陽及體內病毒相對穩定的患者而言, 98-99%的患者可以生育出健康的寶寶。 下面我們來瞭解一下乙肝的孕育知識吧!
一、可以考慮懷孕的乙肝患者
1.患急性乙肝的女性經適當治療和合理調養後, 幾個月內即可痊癒。 等所有指標正常後, 再經過一段時間的休養生息, 待到體力完全恢復, 就可考慮懷孕。
2.慢性乙肝患者首先應弄清自己病情的輕重程度, 再決定是否懷孕。
3.對於病毒載量很高, 肝功能異常的孕婦, 如不進行適當的治療, 妊娠可能難以繼續, 對此種病例可建議抗病毒治療;2、
4.僅有乙型肝炎病毒攜帶, 但病毒載量不高的患者, B超檢查不提示肝硬化, 可以考慮懷孕。
5.病毒載量很高, 但病情穩定、肝功能正常的孕婦儘量避免在胚胎各器官發育的孕早期用藥。
二、暫時不能懷孕的乙肝患者
1.如果患者的乙肝炎症正處於活動階段, 檢查肝功異常, 自覺疲乏、食欲不振、腹脹等, 這時應該避免懷孕, 肝臟炎症活動階段硬性懷孕, 會加重身體負擔, 反而容易導致重型肝炎, 危及孕婦生命。 反過來講, 也不利於胎兒的發育生長。 因此活動期的乙肝患者, 應該首先接受正規的治療, 包括抗病毒和免疫調節治療等。
2.2010年新版指南指出:育齡期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若有治療適應症, 未妊娠者可應用干擾素或核苷(酸)類似物治療, 並且在治療期間應採取可靠措施避孕。
在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過程中發生妊娠的患者, 若應用的是拉米夫定或其它妊娠B級藥物(替比夫定或替諾福韋), 在充分告知風險、權衡利弊、患者簽署知情同意書的情況下, 治療可繼續。 妊娠中出現乙型肝炎發作者, 視病情程度決定是否給予抗病毒治療,
乙肝患者懷孕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首先, 乙肝患者一旦發現已經懷孕, 應該終止使用各種具有肝毒性的藥物, 如抗生素、抗結核藥物、治療糖尿病藥物等。
其次, 如果是乙肝“大三陽”的孕婦, 應該在懷孕的第7、8、9月, 分別注射1支高效價乙肝免疫球蛋白, 以預防乙肝病毒的宮內感染, 使新生兒健康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