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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道癌動脈灌注化療的應用範圍

自從日本學者Tanohata等於1975年首先開始經食管動脈灌注化療藥物治療食道癌, 該治療就以微創、不良反應輕、近期療效顯著等特點, 適應證不斷擴展。 隨著先進介入設備、器械的出現及對食道癌血供特點研究的深入, 食道癌動脈灌注化療已成為主要的介入抗腫瘤手段之一。

適應證

1.失去根治性手術切除或不願接受外科手術治療的患者。 2.術前行動脈灌注化療, 降低手術難度, 縮小手術切除範圍的患者。 3.經動脈灌注化療, 縮小瘤體, 降低臨床分期級別, 創造手術機會或獲得Ⅱ期手術切除機會的患者。 4.放射治療同時結合局部化療,

可或協同和放療增敏作用。 5.食道癌術後或放療後局部復發, 術後病灶殘留。

禁忌證

一般無絕對禁忌證, 但以下可視為相對禁忌證:1.高齡患者, 年齡大於70歲, 一般情況較差。 2.食管有出血、穿孔傾向者。 3.有感染發熱者。 4.重要臟器功能衰竭者。 5.有嚴重出血傾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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