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走進的婚姻的男女, 大多數都曾經被這婚姻的“潛規則”閃過腰。 疼, 當然是要疼的, 可忍過去的也就好了, 可能從此站在幸福裡說話不腰疼;忍不過去的也就散了, 可能從此在腰疼裡不想再說話。
這年頭, 聽到“潛規則”三個字就已經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了。 於是, 有人笑, 有人哭, 有人沒得到就罵娘, 有人得到了又落寞, 你“潛”了別人未必就是得意, 你被“潛”了也未必就是無辜。 可你知道我們的婚姻也有“潛規則”嗎?其他的“潛規則”多多少少反應了這個社會的無奈與悲哀, 卻只有婚姻的“潛規則”是值得我們繼續與喜悅的,
有婚嫁就得有回報。 我們要娶一個女人或要嫁一個男人的時候, “潛規則”的第一步就已經開始了, 所有的愛情都是有要求的, 而婚姻更是要將這些要求具體化, 除了把先前的承諾一一兌現, 我想不出你還想“潛”什麼和被“潛”什麼了。 你要沒有成家養女人的本事你就別去娶, 女人讓不讓你養不是你的事, 但你能不能養卻關乎著婚姻的長久大計;你要是還沒做好當老婆的準備你就別去嫁, 男人要不要求你不是你的事, 但你能不能做卻關乎著婚姻的甜蜜纏綿。 在婚姻裡, 付出是必需的, 而回報的多少又直接和那些執手中的幸福相連。 天下都沒免費的午餐, 在婚裡只“吃”不給, 更是個笑話。
放大優點寬容缺點。 兩個人在一個床上睡, 一個鍋裡吃的時候, 原先的優點就會模糊, 因為你已經得到, 原先的缺點更加清晰, 因為人都難滿足。 只是, 如果我們不能在婚姻裡放大優點寬容缺點, 久而久之你不成怨婦也會成為逃兵, 而我們的婚姻也就成了枷鎖或苦難。 其實, 進入了婚姻的男女或許會有所懈怠, 或許會不再熱烈, 但我們曾經愛上的優點一直都會在, 是我們那顆也已經厭倦的心才讓缺點的面目變得可憎。 愛情的余溫在婚姻裡最多可持續兩年, 過了這個時間我們的婚姻就不能只靠那句“我愛你”來永遠了。 有時候, 我們就是在婚姻的圍城裡因為“冤家路窄”了, 所以要糾纏到老, 再慢慢地聊愛情。
在婚姻的真相裡妥協。
夫妻關係是過命的交情。 夫妻本就是有福要同享,
你被婚姻“潛規則”了嗎?呵呵, 那得先恭喜你, 因為你選擇了一種離幸福最近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