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孩子滿1歲時, 自我意識漸漸明晰, 開始能夠意識到他人的情緒變化。 比如看見有人開懷大笑時, 他可能也會一起笑;看到有人傷心痛苦, 他可能也會悶悶不樂。 對於這個時期的孩子, 家長可以多提供一些人物表情, 可以是來自電視上的人物, 也可以是卡片或書本上的, 引導孩子進行觀察。 這種“察言觀色”可謂是一種基礎能力, 只有會“察言觀色”, 才可能理解他人的情緒和感受。
孩子長到18個月時, 不但能感知他人的情緒變化, 還能做出適當的反應, 比如看見小夥伴摔倒受傷, 他可能會跑過去抱對方,
當孩子處於2~4歲的年齡段時, 家長應結合實際情景, 引導孩子根據人們的表情與行為判斷其內心感受。 比如看見爸爸下班後的表情,
孩子長到五六歲後, 其知識經驗和生活體驗更為豐富, 對事物的認識也更為深刻。 這個時期, 家長應該引導孩子學會傾聽他人的感受, 並根據他人的需求來做出行動。 比如看見有的孩子摔倒了, 可以對自己的孩子說:“你過去看看, 問問小弟弟摔疼了嗎, 用不用你扶他起來。 ”這正是在引導孩子關心、體諒他人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