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癲癇發作的突然性、陣發性和復發性, 癲癇病患者在選擇職業時, 應該避免盲目性。 有一定工作能力的患者, 融入社會, 為生活努力去工作, 但是他們應該認真選擇職業。 癲癇患者選擇職業應該遵循以下3個原則:
在工作中突然發作, 自己不會受到意外傷害。 也就是說, 工作環境要安全。 如電工、機械操作、水上作業或者近水作業、高空作業、地下單獨作業、火爐邊、爆破等工作, 遇到發作會危害患者安全, 就不應該去做。
工作環境不會形成發作誘因。 如強體力勞動和長時間的閱讀、下棋、計算、繪畫和過度腦力勞動,
在工作中出現發作, 不會對他人或社會造成傷害。 如駕駛交通工具、指揮工作和一些特殊的社會工作等, 患者一旦出現發作, 受害的就不僅是患者本人, 還可能傷害到好友和無辜的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