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的表現多種多樣, 既可為某一症狀單獨出現, 也可為數種症狀同時存在。 在一段時間強迫症的表現可相對的固定, 另外隨著時間的推移, 表現內容也會不斷改變。 不過不管如何改變, 強迫症的表現都有這樣的四個特徵, 下面為您詳細的介紹。
強迫症的表現特徵有哪些?
一、強迫觀念
即某種聯想、觀念、回憶或疑慮等頑固地反復出現, 難以控制。 強迫聯想:反復聯想一系列不幸事件會發生, 雖明知不可能, 卻不能克制, 並激起情緒緊張和恐懼。 強迫回憶:反復回憶曾經做過的無關緊要的事, 雖明知無任何意義,
二、強迫動作
強迫洗滌:反復多次洗手或洗物件, 心中總擺脫不了“感到髒”, 明知已洗乾淨, 卻不能自製而非洗不可。
強迫檢查:通常與強迫疑慮同時出現。 患者對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 反復檢查, 如反復檢查已鎖好的門窗, 反復核對已寫好的帳單, 信件或文稿等。
強迫計數:不可控制地數臺階、電線杆, 做一定次數的某個動作, 否則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數起。
強迫儀式動作:在日常活動之前, 先要做一套有一定程式的動作, 如睡前要一定程式脫衣鞋並按固定的規律放置, 否則感到不安, 而重新穿好衣、鞋、再按程式脫。
三、強迫意向
在某種場合下, 患者出現一種明知與當時情況相違背的念頭,
四、強迫情緒
具體表現主要是強迫性恐懼。 這種恐懼是對自己的情緒會失去控制的恐懼, 如害怕自己會發瘋, 會做出違反法律或社會規範甚至傷天害理的事, 而不是像恐怖症患者那樣對特殊物體、處境等的恐懼。
強迫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