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致癌物質一旦進入人體, 並不是直接地或立即使機體形成癌症。 大多數情況下機體有能力將致癌物質排除至休外或將其吞噬、轉化成非致癌物質。
因此, 雖說致癌物質無處不在, 但關多數人並沒有患癌症。 如有的致癌物質經過機體的代謝變成水溶性的代謝結合物而被排泄掉, 有的致癌物質被機體的免疫監視系統發現, 從而將其識別、包圍, 最後被徹底“殲滅”。
當然也有另一種可能, 即致癌物質在人體內酶的生物轉化作用下, 變成間接致癌物或最終致癌物。 這是形成癌的第一階段, 此階段時間很短,
然後進入第二階段。 最終致癌物作用於細胞, 損傷DNA。 但是細胞內還有自身修復系統, 可修復被損傷的DNA, 危險被排除, 就不會發生癌變。 如果受損傷的DNA未被完全修復或修復發生錯誤, DNA就會發生突變, 改變遺傳特性廠如發生染色體易位、基因重新排列等。 不過這時還不會馬上形成癌變, 而要到細胞發生分裂、下一代‘細胞接受錯誤的資訊時, 細胞的形態和性質才會發生變化, 形成癌細胞, 然後逐漸地發展成癌瘤克隆(細胞集團)。 這是具有生化特徵和病理特徵的癌前病變。
從癌瘤克隆發展成臨床上可以察見的癌瘤, 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短者幾年, 長者幾十年。 這是第二階段的發展過程。 由於癌的形成需要很長時間,
當人們都掌握了一定的防癌知識後, 只要能採取各種有效的防癌措施, 就能大大減少癌的發生, 即使患了癌症, 只要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多數癌症是可被治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