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是治療骨癌的一種常用方法, 其目的主要包括控制骨癌發展、控制癌細胞擴散、單純止痛等, 進行放療時應充分瞭解骨癌放療常識。
1、放射治療主要適用於惡性骨腫瘤中的未分化網狀細胞肉瘤、骨原發網狀細胞肉瘤、多發骨髓瘤的單發病灶、良性骨腫瘤或瘤樣病變中的血管瘤、動脈瘤性骨囊腫和嗜伊紅肉芽腫等。
2、骨癌術前放療有助於縮小腫瘤, 有利於手術順利進行。
3、骨癌術中放療能提高局部治療效果, 降低骨癌細胞的遠處轉移率, 可採取一次性大劑量照射使骨癌細胞失去再氧合細胞週期同步化的機會,
4、椎體巨細胞瘤、骶尾部的脊索瘤、滑膜肉瘤手術切除不徹底的患者可進行放射治療, 能提高手術治療效果, 防止術後癌細胞的復發轉移。
5、對於不能手術切除的軀幹骨生肉瘤的患者, 可採取姑息性放射治療控制其生長, 部分骨轉移瘤患者出現疼痛也可採取放射治療。
6、深部x線機常用於放射治療, 除此之外, 也可應用鈷60所產生的a射線, 不僅穿透力強, 而且皮膚損害較輕。
7、放射性同位素磷32可應用於多發骨髓瘤的治療, 碘131可應用於甲狀腺癌骨轉移的治療, 金198可應用於胸腔內轉移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