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癌患者入院後應進行以下處理:
緊急處理
1.一般處理
對於嚴重氣道梗阻, 有明顯呼吸困難的患者, 需要作緊急氣管切開術。
2.其他
呼吸困難緩解後, 給予化療、放療或手術治療。
非急診病例的處理
喉癌的治療, 目標是不但要治癒腫瘤, 而且要保留喉的功能, 無嚴重併發症。 手術和放療都是治療喉癌的主要且有效的方法。 早期兩者的療效幾乎相同, 而採用放療, 不僅能達到和根治性手術一樣的療效, 且能有效地保留患者的發音及吞咽功能。 即便是放療失敗或放療後復發, 再採用挽救性手術仍有著較高的治癒率。
手術
手術治療的原則如下:
Ⅲ、N期患者經術前放療後行全喉切除術或根據情況行保留喉功能的手術。
放療後復發行手術挽救。
伴嚴重喉阻塞患者可先行手術切除, 術後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行術後放療。
有頸淋巴結轉移者, 如原發灶較局限, 可先行放療控制原發灶放療後休息2~4周行頸清掃術:如原發病變範圍廣泛, 行術前放療加手術或手術加術後放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