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耳鳴不是一個獨立的疾病, 造成耳鳴的病因很複雜, 醫學界尚在討論中, 因此耳鳴的分類很難統一。
常用的分類方法有:
一、按耳鳴的嚴重程度分為四級:
輕度耳鳴:間歇發作, 或僅在夜間或安靜的環境中出現輕微的耳鳴;
中度耳鳴:持續耳鳴, 在噪雜的環境中仍感受到耳鳴;
重度耳鳴:持續耳鳴, 嚴重影響聽力、情緒、工作和社交活動;
極重度耳鳴: 長期持續的耳鳴, 患者難以忍受耳鳴帶來的極度痛苦。
二、根據病變部位分類:
外耳;
中耳;
內耳;
聽神經;
腦幹或中樞聽覺通路;
全身系統性疾患;
局部血管或肌肉,
三、按病因分類:
機械性、中毒性、感染性、變態反應。
四、按音調分類:
低調:如颳風、火車或機器運轉的轟鳴聲;
中調;
高調:如蟬鳴、吹哨或汽笛聲;
無法識別的音調。
五、按單一耳鳴與複合耳鳴分類:
單一耳鳴者只存在一種聲音;
複合耳鳴者感覺到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響聲;
六、按定位分類:
鳴聲在單側;
鳴聲在雙側;
鳴聲在雙側, 兩側對等;
鳴聲在雙側, 但是有一側佔優勢;
鳴聲在顱內或顱外但位置居中;
鳴聲位置固定;
鳴聲位置不固定, 可向邊側或中心移位。
七、根據響度分類, 可分為七個等級:
0級:無耳鳴;
1級:耳鳴響度輕微, 若有若無;
2級:耳鳴響度輕微, 但肯定聽得到;
3級:中等響度;
4級:耳鳴較響;
5級:耳鳴很響, 有吵鬧感;
6級:耳鳴極響, 相當於患者體驗過的最響雜訊, 如飛機起飛時的雜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