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已證明腫瘤有不受正常控制的無限生長的潛力, 有局部擴散至周圍正常組織及全身轉移至遠處器官的能力, 同時每一種腫瘤都有各自獨特的病史及擴散的類型。 因此為治療帶來極端困難, 對既便是有經驗的專科醫生也是莫大的挑戰。
首先在已經確診的情況下, 應儘快擬定一個綜合的、切實的、可行的治療計畫, 其中最重要的是計畫目標, 即治療所要達到的目標是什麼。
是根治還是姑息, 如果根治可能的話, 治療方案要積極, 通常採取手術切除, 往往是爭取一個腫瘤細胞也不留。 姑息治療一般是最大可能地解除病人的痛苦,
在實際臨床工作中, 這三個方法不是獨立的, 多數情況下分主次或先或後進行, 我們在這裡討論的主要是常用口服抗腫瘤藥。 抗腫瘤藥物對全身的腫瘤疾患都有作用, 目前臨床應用很多, 己積累豐富的經驗, 專科醫生基本可以合理地使用這些藥物, 並且是聯合使用。
化療的目的是對腫瘤細胞有選擇性毒性作用, 將其最大限度地殺滅, 而對宿主細胞又不傷害, 或最低限度地損害宿主細胞。 但實際情況並不是人為的想像, 因為正常細胞同腫瘤細胞的差別是非常微小的,
所以我們要對抗腫瘤藥物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掌握好用藥原則, 即藥物的劑量既能使腫瘤細胞致死而又允許正常增殖細胞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