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證實, 糖尿病合併妊娠患者母子併發症與孕期血糖水準相關, 控制孕期血糖至正常, 加強母子監測, 可明顯改善母子的預後, 甚至接近正常範圍。 所以, 要強調在妊娠前開始控制血糖, 血糖正常後懷孕並加強孕期監測, 可有效改善圍產兒預後。 具體如下:
妊娠前的準備
糖尿病患者準備妊娠前, 應進行全面身體檢查, 包括血壓、24小時尿蛋白定量、腎功能檢查、眼底檢查、心電圖, 明確糖尿病的病情程度。 口服降糖藥的糖尿病患者懷孕前應停用降糖藥, 改用胰島素控制血糖。
積極控制血糖
1、胰島素治療:盡可能使空腹血糖控制在3.3-5.6mmol/L,餐前血糖在3.3-5.8mmol/L,餐後血糖控制在4.4-6.7mmol/L,夜間血糖在4.4-6.7mmol/L。
2、合理飲食:遵循個體化原則, 即使肥胖的婦女在妊娠期也不應過分限制飲食, 否則易產生饑餓性酮症。 少量多餐, 每日分5-6餐, 早餐量不宜過多, 占全天熱量的2/18, 午餐和晚餐各占全天總熱量的5/18, 其他為上、下午及睡前加餐, 多攝入富含纖維素和維生素的食品。
3、適當運動:在沒有內科或產科禁忌症的情況下, 可進行適當運動, 尤其是肥胖孕婦更應在餐後進行一定的鍛煉, 運動量不宜過大,
妊娠終止的時機和方式
血糖控制滿意、無母子併發症者, 可在預產期前終止妊娠。 糖尿病合併妊娠病情嚴重, 尤其合併有微血管病變者, 妊娠中晚期母子併發症較多, 通常需提前終止妊娠。
加強孕婦及胎兒的監測
孕期動態血糖監測有助於瞭解孕婦血糖並及晨調整胰島素用量及飲食情況。 血糖過高或過低時應檢測酮體, 特別是有微血管併發症者應每週監測尿蛋白並定期監測腎功能, 查眼底和血脂等。 在妊娠16-20周, 超聲檢查胎兒大小、有無畸形, 孕28周後定期瞭解胎兒發育和羊水情況,
總之, 處於生育年齡的1型糖尿病患者是可以生育的, 最好自身無任何併發症, 而且在妊娠前及整個妊娠期血糖控制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