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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病人的生育風險

高血壓的診斷標準:收縮壓等於或高於140毫米汞柱和舒張壓等於或高於90毫米汞柱, 可診斷為高血壓。 家族中有高血壓病史者發病率較多, 提示該病可能有遺傳因素。

高血壓病人的生育風險:

夫婦孕前長期服用降壓藥物:導致精卵品質下降, 男性性功能下降。

慢性高血壓合併妊娠對母親的影響:慢性高血壓最易發生的嚴重合併症是繼發性子癇前期、子癇和胎盤早剝, 嚴重者出現HELLP綜合征。 HELLP綜合征的孕婦可併發肺水腫、胎盤早剝、產後出血、DIC、腎衰、肝破裂, 導致產婦死亡率增高。

慢性高血壓合併妊娠對胎兒及圍產兒的影響:慢性高血壓合併妊娠導致流產、死胎、早產、死產、胎兒宮內發育受限和圍產兒死亡。

剖宮率增高

優生指導:

女性患者應控制血壓平穩後再妊娠。 一般認為嚴重慢性高血壓患者, 高血壓合併糖尿病、心、腎或腎功能不全者或年齡大於35歲時不宜妊娠。

孕期嚴密監測血壓波動情況, 定期門診行產前檢查, 密切監測孕婦自覺症狀、血壓變化、尿蛋白情況, 檢測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和胎盤功能。 孕34周後每週行胎心監護, 主要以臥床休息、低鹽飲食、鎮靜降壓治療為主, 如發現子癇前期症狀, 應住院治療。

孕婦適合的降壓藥物主要有:甲基多巴、硝苯地平、拉貝洛爾、硫酸鎂, 這些對胎兒無不良作用。 儘量少用利尿劑, 主要原因在於利尿劑會減少母體血容量,

常伴不良圍產兒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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