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認為, 腎癌患病者經切除治療後不應該再去參加體育鍛煉, 理由是這樣會加速機體的血液迴圈, 體內的癌細胞就會趁機隨著血流而擴散速度加快, 使病情惡化。 這個觀點是毫無科學根據的。
當然, 確診癌症後, 應該儘快採取治療措施。 在腫瘤切除或者採用放射、化學治療控制病情後, 就應該適當地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體育鍛煉, 原則是量力而為, 循序漸進, 以提高機體的免疫功能, 使血液中的白細胞增多, 而白細胞具有吞噬癌細胞和細菌的能力。 同時, 體育鍛煉還能改善機體的新陳代謝,
(1)能增加機體的免疫功能;
(2)能促進機體新陳代謝, 延緩細胞衰老, 減少細胞癌變機會;
(3)能增進食欲, 改善消化功能;
(4)能使人性格開朗, 消除煩惱和憂鬱, 增進心理健康。
癌症病人手術後適當的全身活動是必要的, 但要以身體狀況允許為前提, 因人而異。
(1)術後如無禁忌症, 病人應在1~7天后離床活動, 即早期離床活動, 可由家屬攙扶在病房裡走動, 促進身體各部機能的恢復。
(2)如手術創傷較重, 術後體力較差, 不能下床時, 可在床上做肢體運動和翻身動作。
(3)如身體恢復良好, 可逐步加大運動量, 變換鍛煉內容, 從散步、氣功、太極拳到做操乃至慢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