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胃癌產生病因可能有三種, 首先是胃部拒不切除後, 導致胃泌素分泌少, 胃內持續低酸, 胃裡細菌過度生長, 硝酸鹽能轉化為硝胺類, 容易使胃黏膜癌變。 其次, 膽汁、胰液易反流、“倒灌”引起胃炎, 由非典型性增生而進一步癌變。 第三, 殘胃易於發生於吻合口潰瘍, 進而癌變。
胃因潰瘍等良性病變進行部分切除後的殘留體被稱為殘胃。 首次接受胃大部切除後5年以上的患者發生在殘胃的原發癌, 叫殘胃癌。 殘胃癌發生率平均為3%, 接受過胃大部切除的人胃部癌變的危險性高於常人2~6倍。
儘管殘胃癌本身並不比常見胃癌更具侵犯性,
接受過胃部手術的患者, 術後5年應爭取每兩年作一次胃鏡複查, 術後15年每年作一次胃鏡複查。
如有吞咽不利、持續腹痛、消瘦及食欲不振者, 須及時看專科門診, 不要拒絕取活檢送病理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