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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技法--光針

概念

穴位鐳射照射是利用特製的鐳射照射儀發射的鐳射原束照射腧穴以治療疾病的方法, 簡稱“鐳射療法”或“光針”。

操作

(1)治療前, 應詳細檢查有無漏電現象, 檢查地線是否接好, 以防觸電或燒毀機器。

(2)照射前, 可將電流調節旋鈕置於第2或第3檔上, 然後啟動電源開關, 指示燈亮後, 氦-氖鐳射儀發出紅色光束。

(3)治療時要選擇合適體位元, 暴露局部皮膚, 經調整電流, 使鐳射管發光穩定, 後將雷射光束光斑對準需要照射的穴位直接垂直照射。 光源距照射皮膚8-100cm。

(4)治療時要注意適當調整電流強度。 治療完畢,

關閉電源即可。

(5)治療應從小劑量開始, 初次治療時間為1min, 以後逐漸增至5-10min。 每日或隔日1次, 5-10次為1療程, 同一部位不宜超過15次。

適應症

(1)內科: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炎、過敏性鼻炎、高血壓、慢性肝炎、慢性腸炎、糖尿病、風濕性關節炎等。

(2)外科:腦震盪後遺症、外傷性截癱、網球肘、肩周炎、急慢性扭挫傷、乳腺炎等。

(3)神經科:中風癱瘓、兒童腦性癱瘓、三叉神經痛、面神經麻痹、周圍神經損傷等。

(4)皮膚科:白癜風、神經性皮炎、蕁麻疹、痤瘡、丹毒等。

(5)婦科:痛經、盆腔炎、功能失調性子宮出血、外☆禁☆陰瘙癢症等。

(6)兒科:小兒遺尿等。

(7)腫瘤科:各種腫瘤的輔助治療、腫瘤放化療副作用等。

注意事項

(1)光源對準穴位後, 囑患者切勿移動, 以免照射部位不准而影響療效。

(2)鐳射的劑量必須掌握好,

劑量過小起不到治療作用, 過大則易發生頭暈、噁心、乏力、嗜睡、失眠、心悸, 以及輕度腹脹、腹瀉、月經不調等副作用。 若發生副作用時, 應調節照射距離, 或縮短照射時間及次數, 或終止治療。

(3)避免直視雷射光束, 工作人員和面部照射的患者需帶氦-氖鐳射防護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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